西瓜影院Pashenma.COM专稿 “又蹭我吒宝热度?5000万?还挺敢要啊?”
2019暑期档出道至今,“哪吒”现实世界中受到的争论,并不比陈塘关少。
西瓜影院Pashenma.COM曾就此事做过相关报道(《哪吒》被指涉嫌抄袭,你信吗?),从8月至今,中影华腾关于《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简称《哪吒》)涉嫌抄袭其作品的指责声不绝于耳。11月11日,中影华腾更是通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向该片导演和出品方索赔5000万。
无独有偶,11月10日李紫超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烈火英雄》存在抄袭其作品嫌疑,并向博纳影业等8家出品发行方索赔300万。前有《哪吒》,后有《烈火英雄》。2019暑期档的票房冠亚军,如今一同坐在了被告席上。
到底是抄袭,还是“碰瓷”?如果如网友所言,原告属于恶意诉讼,那么是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呢?
“登月式”碰瓷?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是非。
金庸笔下的武侠哲学,放在电影产业也不为过。作为2019暑期档国产动画类型片与现实题材的代表作,《哪吒》与《烈火英雄》感动了无数观众。彼时互为票房竞争对手的双方,恐怕怎么也没想到如今同样因为涉嫌抄袭而被起诉。
11月10日上午8点39分北京海淀法院官博披露,原告李某某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特殊细节、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内容大量抄袭、剽窃原告作品《火烈鸟》,要求出品方博纳影业等8家公司公开道歉、赔偿300万人民币。
据了解,2018年李紫超撰写的展现真实消防员工作和生活的独创原著长篇小说作品《火烈鸟》在网上连载。2019年7月份,应文化发展出版社之约,正式出版了纸质长篇小说《烈火无声》。
《烈火无声》豆瓣评分8.3 |
目前,豆瓣网站有32人对这本书籍进行了打分,均分8.3。今年7月28日,平台某用户发表了一篇名为《烈火无声谱写消防英雄赞歌》的书评。在这篇文章中,该用户列举了《烈火无声》与当时处于点映阶段的《烈火英雄》三大相似之处,包括主题、故事的重心、主角的名字等。
11月11日,博纳影业发布声明,称影片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合法获得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关于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声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微博一位网友的高热度评论,得到了多数人的支持。首先,《烈火英雄》取材于大连716事件,融入了不少真实消防员的事迹,一些人物都有原型;其次,原告长篇小说2018年连载2019年出版,而电影主创筹备了两年,2018年底电影就已拍完。
更有网友表示,博纳遭遇“登月式”碰瓷。一名网友更是直言“等那个碰瓷的败诉后,电影出品方和原著可以起诉碰瓷者。”如果真如网友所言对方存在碰瓷行为,那么原告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呢?
“对恶意诉讼是有处罚的,当前民诉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若通过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除驳回其请求外,还可以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或者拘留。情节涉及刑事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自某律师事务所的陶律师如此说到。
在博纳影业声明之日,“藕霸”哪吒也收到了关于涉嫌侵权的起诉。
11月12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哪吒》侵权案。原告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认为该片与自己创作的作品在剧情等方面存在大量相似之处,构成侵犯著作权。
原告并称,此前发布《律师声明》后,各被告均无正面回应,原告及主创人员却遭遇网络暴力及名誉侵权行为并持续至今,因此将该片导演和出品方诉至法院索赔5000万元。
截止11月13日中午13点29分,#哪吒涉嫌侵权被起诉#微博话题24小时内达到3.6亿阅读量,2.2万讨论次数。今年8月19日,微博名为“石璟箜篌”的用户及中影华腾官微就曾指责《哪吒》涉嫌抄袭《五维记忆》创意秀。
“我不支持碰瓷,但支持维权”
纵观国内电影产业,《一出好戏》、《西虹市首富》等作品上映时,皆曾被曝出涉嫌抄袭。《哪吒》不是第一个被指抄袭的影片,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为何这种现象会屡次出现呢?
“比较火爆的电影才会被碰瓷,因为能够带起自己的名声,否则碰瓷就没有意义了。”一位院线经理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从社会知名度、流传范围广度方面而言,爆款作品辐射的人群更多,也易引发争议。
从票房而言,以上四部涉嫌碰瓷的作品,均在所处档期取得了较高的累计票房。其中,《哪吒》综合累计票房高达49.72亿,观影人次更是破亿。
作为2018年暑期档票房亚军,《西虹市首富》播出时就曾被编剧王晗羽爆料抄袭其2015年创作的《继承者》。当时,不少网友认为除了创意相同外,两者故事情节架构完全不一样,后者只想通过“碰瓷”蹭热度,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事情的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西虹市首富》曾被指抄袭 |
“大家只看到小公司碰瓷大公司,没有看到大公司如何看完小公司的剧本再创作,一分钱不给的事情。我不支持碰瓷,我支持维权。”一位业内资深宣发人士这样说到。
同时,他认为全行业要有支持维权的气氛在,这样如果有一天你被欺负了,你想维权,才会有人帮你说话,而不是说你“碰瓷”。至于这两个电影是否存在抄袭,还是由法院判决比较好。
正如汪涵在某档节目的经典救场台词那样“我虽然不同意你的一些观点,但我要捍卫你表达的权利。”在法制社会下,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力。但同时这种表达的权力与责任,也是对等的。”
待到真相大白时,希望能够给真正维权方以尊重,给“碰瓷”者以严惩。